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老红军配偶和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9:08 东方网

  东方网3月18日消息:江西省今年将对老红军配偶和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其中部分人员每月的补助将增加100元。

  记者昨日了解到,享受此次老红军配偶生活补助提高的人员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因照顾老红军身体及家庭困难等,经组织决定于1952年至1955年间复员、退伍,现仍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老红军配偶。同时,调整标准也定为抗战时期(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的老红军配偶,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的老红军配偶,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60元。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干部去世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320元;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去世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75元、160元统一调整为255元。

  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因病死亡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不分城镇、农村,由每人每月135元(城镇)、110元(农村)统一调整为180元;因病死亡人员的遗属,也不分城镇、农村,由每人每月115元(城镇)、100元(农村)统一调整为170元。

  记者还了解到,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去世后,其无固定收入遗属的生活补助标准,也参照上述标准执行。选稿:周姗仪 来源:江南都市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SKII化妆品遭投诉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花样滑冰世锦赛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嫁入皇室的女人们
深圳提高购房贷款首付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