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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将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2:18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为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同步增长,今年南京各市县正在酝酿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目前,江宁区农村低保将从去年的每月130元/人,提高到每月150元/人,为全市最高;低保标准最低的六合区也从每月100元/人,提高到每月120元/人。

  据介绍,去年农村低保由过去按季审批改为按月审核审批,并通过规范档案管理、规范家庭收入“排除法”核算程序,实现了“应保尽保”和保障金按月发放。2004年南京农村低保对象22751户、46237人,占全市农村人口总数的2.08%,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2375.2万元。

  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常建东表示,目前,全市还有农村五保对象11209人,截至去年10月底,集中供养五保老人4636人,农村低保、五保标准普遍偏低,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低。民政部门最近已经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提请将南京城市低保标准提高20元,为了使城乡低保同步增长,农村低保标准势必也将会上调。另外,从今年起,将南京市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提高为不得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10%,集中供养的不得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50%,在三年内将南京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提高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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