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三项措施保民工工资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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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5:4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杨艳 实习生严芳芳)溧水县今年采取三项措施保障民工工资的支付。一是实行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和清除制度,以兑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按规定清除出建筑市场。二是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凡到位资金不足50%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少于30%的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三是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及支付时间。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19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