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普查“锁定”四种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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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5:5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华诚 通讯员木虫)江苏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监察局、统计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严肃查处以下四种违纪违法行为.具体为各类单位拒不接受普查、不如实、不按时向我普查人员申报或填报普查资料的;任何单位以如实填报的单位和个人普查资料为依据对其实施处罚的;普查机构、人员不为普查对象保密,将普查资料用于普查以外目的的;各级领导以及普查机构自行修改或强令、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的。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19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