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介提供虚假信息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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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7:0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日照3月18日讯今天上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虚假供房信息导致买主被骗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判令房屋中介服务部赔偿买房户的被骗损失。 2004年2月18日,东港区居民宁某到某中介服务部联系购买住房,被告知李某在碧海小区有一套住宅欲出售。宁某决定购买。三方在中介服务部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书,宁某将6万元预付款交付李某。然而,李某拿到预付款后竟消失得无影无踪,宁某到碧海小区一打听,才知道李某仅仅是租住该套住房,并非真正的房主。宁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服务部赔偿其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介服务部接受宁某的委托,为其买房提供媒介服务,宁某给付报酬,双方形成居间合同法律关系,均应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于中介服务部向宁某提供了“李某有房出售”的虚假信息,致使宁某上当受骗,中介服务部的行为有过错,对宁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遂判决该中介服务部赔偿宁某经济损失6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