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整顿 “ 血液疗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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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8:21 半岛都市报 |
本报3月18日讯 卫生部近日指出,无基础研究结论,又未经过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一律停止临床应用。这些疗法包括“光照磁极化”、“血磁吸附去脂净化平衡疗法”、“血液平衡稀释”、“血清疗法”、“半导体血液疗法”等。 对于已通过基础研究,但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不明确、尚存在争议的“血液疗法”,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科学的、有组织的临床研究,但不得作为临床服务项目向患者提供,如“激光血管内照射疗法”、“激光血管内照射加输液疗法”和“半导体激光血液疗法”等。(周婷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