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尺男儿岂能“跪狗” 法院判令狗主道歉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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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8:2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备受关注的合肥市“人跪狗”事件日前有了结果,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3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狗的主人杨某向出租车司机戴师傅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戴师傅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物质损失339.2元。 2004年11月16日凌晨2时许,合肥出租车司机戴师傅驾驶夏利车经过安徽省水力安装公司门口时,不慎撞倒了一白色宠物狗。法院审理查明,司机戴师傅发现该狗后即减慢车速。狗主人杨某追上戴师傅的汽车,将戴师傅从驾驶室内拖出,并拽至狗倒地处,使用暴力使其跪下,后又将其带至路边的花坛进行交涉,并再次拳打脚踢迫使其跪下,直到巡警赶来才罢休。当时,合肥市宁国路派出所民警对此进行了处理,责令戴师傅赔偿狗主人1000元。 这起“人跪狗”事件曝光后,立即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不满。许多人表示,司机遭殴打并向狗下跪,最后还向狗主人赔偿1000元钱,这种处理结果显失公平。随后合肥市公安机关对此事作出重新处理,对狗主人杨某治安拘留15天。 2004年12月6日,戴师傅以杨某侵犯自己的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权为由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狗主人杨某将戴师傅拖拽至狗倒地处对戴殴打致伤并“勒令下跪”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戴某的人格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判决,杨某向出租车司机戴师傅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戴师傅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等。法院宣判当日,原被告均未到庭听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