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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清单竟落陌生人之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8:38 南方都市报

  个人账户清单竟落陌生人之手

  市民朱女士称打官司时发现对方通过熟人获得自己账户资料,银行已介入调查

  投诉专访

  本报讯(记者陈捷)自己的银行账户交易清单竟然落到陌生人之手!从事保险工作的朱女士近日就遭遇了这样的怪事。朱女士称,对方是通过熟人关系获得其银行账户交易情况的,法律界人士称该银行涉嫌泄露储户资料,严重违反有关法律,侵犯了储户的合法权益。目前该银行正对此事进行调查。

  遭遇:个人清单竟在他人之手

  去年9月20日,从事保险工作的朱女士在给某小区的客户送材料时,被该小区的保安无故阻挠。双方争执之下,一名保安把她推倒在地,并冲着她左边脸颊重重地打了两拳。

  去年12月,朱女士把该保安告上了东山区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朱女士惊奇地发现,对方手上竟然有自己某银行文德南支行的个人账户清单。这份清单一共有4页,详细地记录了从2004年1月1日到2004年11月28日,朱女士个人账户的每一笔交易情况。

  “我当时就蒙了。清单上连我什么时候拿了多少工资,什么时候交了多少电话费都一清二楚。”朱女士说:“银行怎么能把客户的个人理财账目随便给别人呢?”

  彷徨:被迫转移巨额存款余额

  据朱女士称,她后来获悉,原来该名保安所在物业公司的一名负责人通过熟人,先从朱女士工作的保险公司财务科取得其在某银行的个人账户,然后在银行打印了账户清单。

  此后,朱女士立即向该银行投诉,结果银行称“从清单上看,很难判断是哪间银行打印的”,建议她报警。无奈之下,朱女士只好取消了该账户,并将40余万元余额转出。

  朱女士表示,她与对方有经济赔偿纠纷的官司,能理解对方索要其个人账户的动机,但银行人员“只要有私人关系就能拿到他人的账户交易情况,那储户的权利谁来保障”?

  银行:已介入事件调查

  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的王金健律师认为,根据《银行法》,储蓄机构应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商业银行应遵循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他认为,朱女士应针对该银行有关人员的不法行为向法院提出诉讼,确保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目前,该银行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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