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可试行“小班额” 哈市出台中小学招生新规,严禁设特长班、考试录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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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8:40 新晚报 |
本报讯(记者刘铁瑛)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哈市小学、初中招生将严格控制“大班额”,有条件的区、县(市)可在小学试行“小班额”授课。同时,严禁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中小学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不得在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加收费用。 据悉,哈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遵循“公办校不招择校生、要择校找民办”的原则。民办学校(含民办公助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书面考试或变相考试择优录取新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学校刊发招生广告或学校简介,须经区、县(市)教育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发布。对违规招生的要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予以黄牌警告或取消其当年的招生资格。 城镇小学今年招收年满6周岁儿童(1999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学。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据悉,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2日—24日。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时间为6月1日—8月10日。全市统一于8月25日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于8月27日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