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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 C、D、E、F证虽不需每年年审 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0: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欧阳晨 通讯员交宣、周斌)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05年广州市机动车与驾驶人检(审)验工作已于3月份全面开始。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后的首次年审(检),持C(C1、C2、C3)证以及D、E、F驾驶证的车主(年龄在六十岁以下)均不再需要每年办理年审。

  不过,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实行的是累积分制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解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累积达到12分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直至接受学习、重新考试合格后方能发还。

  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证不再需要每年年审,但对于驾驶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则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体检。超过一年未体检的,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不需每年办年审的机动车驾驶者,只要在其所持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换证手续,凡是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以上未换证的将被依法注销驾驶证。(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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