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气瓶托管咋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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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1:5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又讯(记者王海燕)按照省质监局的通知,我省气瓶产权改革增加了一种新方式———托管,这由消费者和气站双方协商进行。今天市民黄小姐提出,如果气站不同意托管,那增加的托管方式,对市民而言无异于形同虚设。 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符处长说,根据规定,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对此规定,煤气站和用户双方都应严格遵守。从保护消费者角度考虑,同时参照别的省份的做法,该局下发通知,提供了可托管方式。两种方式,由煤气站和用户协商后选择采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该局无权强制煤气站执行哪种方式。 作者:王海燕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