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买的房被发展商抵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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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1:5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3月18日讯(记者聂元剑实习生林露)贺女士于2002年1月花近20万元在海口市金贸区文华路购买的一套房子,因拖了2年没办房产证,所有权还挂在发展商“海南华亭嘉园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下。华亭嘉园最近在外惹下官司,贺女士买的房子却被当作华亭嘉园的财产被法院查封。 贺女士今天上午拿了购买房子的材料向记者介绍情况:2002年1月11日,她与海南华亭嘉园实业有限公司签定了购买海口文华路13号“华亭嘉园”7C商品房,总房款为197000多元。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为2002年11月20日前,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房屋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然而贺女士如期拿到新房后,发展商海南华亭嘉园实业有限公司一直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给贺女士办理房产证。贺女士对记者说:“由于没有办理房产证,我按合同付完了95%的房款后(剩余5%待办好房产证后付清),房子一直还不是我的,房子的业主还是海南华亭嘉园实业有限公司。由此导致海南华亭嘉园实业有限公司在外面惹了官司,而法院却查封了我的房子。” 贺女士于今年3月14日到海口市房管局调查自己的房产证办理情况,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称,她向华亭嘉园购买的房子已于2005年1月20日被龙华区法院查封了。因为华亭嘉园在外面惹了官司,对方向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对此进行了批准。由于贺女士的房产还挂在华亭嘉园的名下,因此法院把它查封了。 贺女士气愤地说:“我花钱买的房子,为何替发展商当成了抵押物呢?” 贺女士近日已向华亭嘉园提出要求:一、发展商要赶紧办理好法院对贺女士房子解封事宜;二、赔偿给贺女士相关损失26000多元。否则,贺女士将向法院起诉华亭嘉园。 记者随后与华亭嘉园法律顾问皮律师进行了采访,皮律师称:贺女士要求2万多元的赔偿太多了,按合同要求(不按时办理房产证)只能赔偿900元左右。 作者:聂元剑 林露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