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之子打死少年案昨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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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4:04 兰州晨报 |
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之子打死少年案昨开审 被告律师作“惊人”辩护恶“衙内”竟是弱智? 3月1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之子王浩铭(又名王军)打死无辜少年崔磊一案由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崇信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双方辩护人就王浩铭在案发后是否有投案自首的行为及王浩铭是否智力低下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由于案情重大,法庭认为此案需延期宣判。自首情节是否成立? 公诉人认为,被告王浩铭的犯罪事实清楚,犯故意杀人罪,但被告在犯罪后其父亲向警方报案,视为自动投案,故认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公诉人提出被告王浩铭有自首情节的说法,原告的代理律师代清杰认为:由于被告的父亲是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的特殊身份,不存在自首的问题。因为被告王浩铭打死崔磊是2004年12月16日晚8时10分,而王浩铭的父亲是在10时10分向警方报的案,也就是说王浩铭在打死人的情况下没有去向警方报警,而是找到其父亲后,与其父亲到事发现场查看,那么从王浩铭的父亲王效海身为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角度出发,他是抓获犯罪分子,而不是陪儿子向警方报案。从父亲的角度上来讲,他到现场查看是违规行为。另外在当庭的陈述中,被告人王浩铭承认自己没有自首行为,因此,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认为不能认同王浩铭有自首行为。 公诉机关认为,王浩铭的父亲王效海虽然是双重身份,但按法律规定亲友主动投案自首后,应视为投案自首是成立的。 本报讯(记者唐学仁武永明)一位60多岁的老人大白天将一站街女领到家中欲行苟且之事时,没想到却被老伴当场捉奸在床,两人继而进行厮打。这是3月18日中午,发生在七里河某小区的一幕。 据了解,当日中午12时许,这位姓李的老人和老伴在女儿家吃完饭后,女儿提出要母亲帮她做点针线活,而李姓老人就提前回家了。 走到楼下后,李姓老人被一个站街女拦住,一番纠缠后,李姓老人终于心动,便将站街女领到了家中。 不料,就在他正和站街女在床上亲热时,老伴却突然回家。 老伴一下子火冒三丈,拿起拖把照着站街女就打,而此时的李姓老人为了赶紧让站街女逃跑,上前抓住了老伴的手。 老夫妻开始对打起来。 躲在旁边的站街女借此机会出门逃跑。 随后,被吵打声惊动的邻居向警方报警。小西湖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制止了两位老人的厮打,并通知了老人的女儿。被告是否智力低下?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浩铭的辩护律师李录汉为王浩铭有自首情节进行了辩护,并举证2004年王浩铭在西安第四军医大鉴定的智力低下的诊断证明。 李律师认为王浩铭虽然21岁,但智力在12至15岁之间,在定刑上应按照不具备法定年龄来定刑。 对于李律师的说法,公诉人认为李律师的观点与本案无关,与法无据,建议法官不予采用。 李录汉律师向被告人王浩铭提出100减4等于几的提问,遭到受害方及代理人的反对,审判长当庭对辩护人诱导的辩护方式表示反对。 随即宣布本案将延期宣判。庭审直击 崔母泪如雨下3月18日上午8时20分,记者看到死者崔磊的父亲崔世峰、母亲邵红茹神情悲痛地与委托代理人代清杰律师坐在原告席上。 在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出示被告人王浩铭打死崔磊的凶器时,坐在原告席上的崔磊母亲邵红茹看到一块大石头与一块砖头上粘满儿子的血,当场泪如雨下。 被告面无表情8时30分,审判长宣布该案开庭审理。王浩铭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面无表情地走进庄严的审判庭。在公诉的过程中,公诉人员问王浩铭缘何将与其无冤无仇的崔磊活活打死,王浩铭当庭回答他是为了教训崔磊才将崔磊打死的。至于为什么要教训崔磊,王浩铭沉默一会,没做回答。 “衙内”要出狱后还钱双方进行激烈的辩护后,审判长宣布刑事部分辩护结束,进行民事赔偿的审理。 原告崔世峰提出5项民事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各种费用35万元。 被告人王浩铭当庭表示其愿意赔偿原告崔世峰提出的35万元的各种费用。 审判长问王浩铭以什么样的方式向原告支付35万元的费用,被告王浩铭回答,说他先支付一部分钱给原告,剩余部分的钱等他改造出来后慢慢再还。 文/图本报记者袁瑛(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