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一杀人恶魔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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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4:04 兰州晨报 |
强奸抢劫杀害11人 湖南衡阳一杀人恶魔被判死刑 本报讯据《长沙晚报》报道,17日下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三湘的李春生故意杀人、抢劫一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这个吞噬11条人命的恶魔,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31670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5月15日下午,衡阳人李春生到广州市花都区洪秀全水库玩耍时,见被害人温学林在水库边钓鱼,便上前拿温学林的钓竿,双方为此发生争吵。 李春生顿起杀人恶念,租乘摩托车从一汽车修理厂拿了一把铁锤返回水库,见温学林仍在水库边钓鱼,遂持铁锤朝温的后脑部连砸两下,致温学林当场死亡。 从此以后,至2004年4月,李春生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先后在湖南衡阳,广西桂林、柳州,云南昆明、曲靖等地,又采用暴力手段故意杀死10人,其中年轻女性大多为他奸杀致死。 此外,李春生还于1994年1月5日伙同他人窜上一辆由广东清远市开往广州市的公共汽车,在107国道上采取持水果刀威胁、搜身等手段,抢劫车上13名乘客人民币共计4500元。(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