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少数民族考生高考答卷有限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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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20:41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西宁3月19日消息(记者凌晨)青海省对参加本年度全国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答卷和计分方面有明确规定。 据介绍: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中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文由教育部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用汉文答卷;其他各科(外语试题除外)藏文考生试卷翻译成汉藏对照试题,考生用藏文或汉文答卷均可,同时要加试民族语文。汉语文和民族语文各按50%、英语按100%计入总分,而且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及格水平,方能录取;报考用民族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系科或专业),汉语文和民族语文按100%计入总分,英语作参考分;报考用蒙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或专业,用蒙文答卷(外语除外),汉语文和蒙语文按50%计分,外语成绩按100%计入总分。 民考民考生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汉语言水平等级考试(三级),获得合格证书者,其考试成绩可代替汉语文成绩,高考时可以不参加汉语文科目考试。如考生继续参加汉语文考试,则取较高一项成绩计入总分。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王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