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使花季少女生活在恐惧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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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00:50 红网 |
听说过校外小混混,但没听说过女混混如此嚣张。江苏省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中学初三女生孙菲,被校园周边的小团伙敲诈,逼迫她去上海卖淫,因为不愿意屈服,她几乎天天挨打,姐妹俩都不敢上学了,父母也打算卖掉房子搬家躲灾。(2005年3月18日《南京晨报》) 虽然沐浴着春日艳阳,但惊闻校外混混逼女生卖淫,我们却还是感到不寒而栗。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生最大的痛苦是恐惧。而我们的一些花季少女就生活在恐惧之中,这让我们心头滴血。我们无法体会恐惧给花季少女造成的痛苦又多深,但可以想象的是,它虽然没有肉体创伤来得那样明显,那样直观,却同样可置人于死地。那么,在举国上下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究竟是谁使我们的花季少女生活在恐惧之中? 不可否认,那个女混混韩婷无疑是主犯。是她“逼良为娼”,是她敲诈钱财,是她殴打无辜,但是,作为未成年人的韩婷“能量”从何而来?其一,孙菲的同班同学倪花把她骗给了韩婷,倪花无疑充当了“马仔”。其二,孙菲在学校门前几乎天天遭受小混混的拦截殴打,学校无疑充当了看客。其三,孙菲的妈妈在派出所被小混混的家长围打,家长无疑充当了帮凶。其四,韩婷逼孙菲卖淫是因为上海男子要买,男子无疑是元凶。说到这里,我们明白案情并不复杂。参与敲诈勒索的一帮女孩除了韩婷外,都是未满18岁的女中学生。警方对韩婷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后,怀疑韩婷被卖淫集团操纵。但是,结果怎么样呢?那一帮小混混的家人放出话来,除非孙菲和孙云姐妹俩不出门,否则绝对不会放过孙菲一家。现在,孙菲一家整天生活在恐惧中。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可以指责倪花的无知、学校的冷漠,也可以谴责家长的暴行、男子的罪恶,更可以追究警方的不作为。让我们设想一下,假设上述方面都不存在,社会混混就能消失吗?校园周边就能成为一片净土吗?我们的花季少女就能生活在阳光下吗?非也。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令世界头痛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效果却不尽人意。以教育为主的综合治理,并不能有效的阻止青少年犯罪的增加,且青少年犯罪低龄化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最近有报道说,在英国,1名13岁的少年因强奸罪被判终生监禁。因为英国法律已将最小性行为责任的年龄降到了11岁。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我们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条款了! 只有把害群之马绳之以法,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期待着我们的花季少女早日走出恐惧的阴影,期待着守法的孩子们都能生活在灿烂的阳光里。(稿源:红网)(作者:孔宪英)(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