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适用对象叩问“高校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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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00:50 红网 |
北京教育考试院18日公布了《北京市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往年加分不受地域限制的照顾对象范围今年有所调整,5类照顾对象仅适用于北京地区的高校。这5类照顾对象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少数民族考生、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区或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见《北京娱乐信报》3月19日报道) 其实,高考加分意味着考生并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竞争,各地加分政策不同所造成的弊端也逐渐被暴露出来,比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利用特权进行暗箱操作的腐败现象等。由于舆论争议比较大,不同地方针对具体的措施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法来争取解决问题,以实现最大程度上的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人才。令人遗憾的是,同是在一个蔚蓝的天空下的同一个国度,就是有北京那样所谓“首善之区”表现出一副若无所谓的态度,高考加分这样一个并不难解决的问题,在教育主管部门看来亦那么嫌贫爱富、要分尊卑贵贱。 既然已经承认往年加分不受地域限制,就可以推理认为他们已经认可了这种政策的合理性。然而,现在则规定“5类照顾对象仅适用于北京地区的高校”似乎又在说加分政策是有问题的,诸如什么市级加分政策中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市级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应届毕业生等,此种做法貌似突出素质表现公平,事实上则并非如此,舆论早有愤慨,需要对不合理的措施进行调整以实现选拔人才的公平性,但他们并非在进一步对加分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而是以限制地域界限的方式将最后一块“保护”措施留给北京地区的高校,简直就是对考生公平竞争的一种公然践踏。 据悉,北京各大学在各省区的招生名额并非教育部划定,而是各校按自己的需要确定的,意思就是说高校已有了很大的招生自主权。因此所造成的各省分数上的差异产生的不公,受到包括学者教授在内的舆论的广泛批评,因为它直接挑战的就是教育的公平。此前教育主管部门往往将舆论对他们的不满转嫁给高校,而今教育部门又将“5类照顾对象仅适用于北京地区的高校”的“霸王条款”放了下来,真不知道北京的那些高校是否就只是北京的,不知道还属不属于全国人民。事实上,高校之所以有那么多的权限不还是教育主管部门给的?搞“擦边球”的游戏属于推卸责任而非解决问题。 鉴于此种形势,笔者姑且以为,“5类照顾对象仅适用于北京地区的高校”已不仅仅是在叩问高校的权限,还涉及到更大层面上的教育公平问题,一般我们往往强调教育公平要有上学的机会,那是叫起点公平,现在你却失去了过程的公平,类如让你得到金钱却有规定措施限制你购买你想要买的东西与购买的地域是一个性质,这种限制措施危害了教育的公平,还有可能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进而影响现阶段提倡的和谐社会的构建。(稿源:红网)(作者:耿红仁)(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