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扶持 鼓励有条件企业“走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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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04:02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黎军报道:近日,我省制定相关政策,在对外投资、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等方面进行扶持,鼓励有条件企业“走出去”。 思路:鼓励我省企业参与各类工程项目和大型成套设备项目的招投标,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带动我省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 措施:重点支持我省承包工程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组建联合舰队,提高竞争力;重点支持企业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融资,在国外开展带资承包项目和BOT项目,在继续扩大在非洲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特别加大对伊拉克战后重建和印度洋地震及海啸灾后重建等新市场的开拓力度。 思路:鼓励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做大对外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对外劳务合作层次。 措施:加快外派劳务人才培训和储备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进入更高层次的劳务合作领域,最终实现向国外成建制派出现代服务业的各类中高级劳务人员,如技工、海员、护士及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扶持政策:除贯彻中央制定的关于鼓励企业“走出去”政策外,我省将根据《江西省中西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参加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对在境外设立生产企业、中方实际投资额达50万美元以上的,对经确认的出国劳务基地,分别给予一定金额的支持;在我省中西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专门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信用保险的保费。简化审批手续,强化对外投资中介及政府保护服务:除中央企业外,其他企业在已建交的135个国家和港澳地区投资设立企业,以及3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由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准即可。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