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禁高校降分高收费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04: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广州日报3月19日报道 记者前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农业厅发布了今年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将在巩固和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同时,严格规范高校收费,禁止高校以任何理由搞降分招生高收费。 严禁巧立名目收赞助费 在“一费制”方面,将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公办高中收费行为中将坚决纠正违反“三限”政策的问题,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或捐资助学费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 高校禁收“专升本费” 高等学校收费也是今年治理重点之一,将坚决禁止高校以任何理由搞降分招生高收费,禁止向学生收取“点招费”、“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医疗保险费”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学校以“改学分制”或在毕业前帮助联系就业单位为名乱收费。 此外,禁止基层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禁止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制定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保经费的拨付及足额使用;严肃查处统筹、截留、平调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等行为。 谁乱收费曝光谁 通知要求,在收费管理上,必须“一把手负总责”,对违规收费的反面典型要及时曝光,以儆效尤。 同时,各中小学收费必须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亮证收费(教育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中小学收费票据、统一实行中小学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实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情况。禁止任何部门强制学生征订和搭售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书籍和资料。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20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