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欺骗了父亲和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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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07:38 重庆时报 |
本报甘肃消息 3月18日上午8时30分,备受关注的平凉崇信县“12·16”恶性杀人案件,由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由于案情重大,平凉市中院没有当庭宣判,和议庭最后宣布择日宣判。王军的代理律师表示,被告曾经患过智力低下等症状。 据《西部商报》报道,18日法院的公开审理,法庭上出示了被告王军当时杀人的凶器———两块带血的混凝土块。庭审现场,受害者家属强烈要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死刑,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35万元。对于原告家属的要求,被告当庭承认了自己杀人犯罪的事实,并且表示愿意接受原告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对于如何赔偿,他表示会在刑满后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予以偿还。被告王军在当庭陈述自己的犯罪经过时一再表示:“我欺骗了父亲和公安局。” 案件回放 2004年12月16日晚6时许,崇信县城第一小学6年级(4)班的12岁少年崔磊,在玩乒乓球的过程中与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效海的儿子王军碰上了。王军认为崔磊打球时影响了他走路,遂将崔磊拖至窑庄的一户人家的临山麦场上,用地上的混凝土块对着崔磊的头部等部位一顿猛砸,当场就将崔磊砸死。案发后,凶手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犯罪,而是穿着带血的衣服和往日一样到县城的网吧里上网,还大声地称自己杀了人。17日,犯罪嫌疑人王军被警方刑事拘留;22日,崇信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王军批准逮捕;12月23日,死者的尸体在平凉市火化。 公安局副局长之子砸死12岁男孩 后续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