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课、办班、出书 江西加强对高校人员的税收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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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08:45 新华网 |
新华网南昌3月20日电(汪巍、李姝)随着高校人员在外兼课、办班、兼职、出书的越来越多,这部分人已逐渐成为都市先富裕起来的阶层。为加强对高校人员的税收监控,江西省地税局出台了《江西省高等学校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今年将重点加强对高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这个办法规定,因任职或者受雇而从本校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监考费、讲课费、评审费、科研酬金、年终加薪、年终双薪、劳动分红等,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都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校教师从事教育工作以外的兼职、讲课等劳务和在本校及其他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而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