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轿车竟是“样品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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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11:50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吴晓青)一辆价值为15.8万元的豪华型“赛纳”,却等到上完车牌后才发现它竟是“样品车”。近日,在闵行区消保委的调解下,该车主获得1万元的赔偿。 今年1月9日,曹女士在闵行区吴中路上的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了15.8万元,购买了一辆2.0排量的豪华型赛纳汽车。1月22日,车主签收了“验收单”,并在当天就上了车牌,等一切相关手续办妥后,曹女士才吃惊地发现该车的出厂日期为去年的6月24日,连“合格证”竟然也不是“原配”。 由于长期被人使用,该车前排的两座真皮座椅已经相当龌龊;驾驶仪表盘玻璃有明显划痕,驾驶室踏脚不锈钢包皮磨损……对此,车主曹女士与车行进行了交涉,对方承认该车是展车。但由于已经上了车牌,无法再退换,交涉双方一再相持不下,闹到了闵行区消保委。 “曹女士提出索赔2.2万元的赔偿,但车行认为,由于车主已经签收了验车单,就此应该认为该新车是无质量问题,因此拒绝支付‘巨额’赔款。”昨天,闵行区消保委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车行过错在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终于达成一致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