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厅领导干部签“厅官共廉”责任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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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12:46 扬子晚报 |
昨天上午,在全省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潘永和分别与7位厅级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这标志着省交通厅的厅级干部们一起进行“厅官共廉”活动。 记者在现场看到,由350多名交通系统的干部和省纪委领导、交通部纪检组领导参加见证的这个签字仪式,虽然很简短,但每一位厅领导都签得很认真,一位副厅长签字后对记者说,“名字一签,责任上肩。根据合同,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保证下属不出问题,责任不小呵。” 李源潮书记最近到省交通厅检查工作时,要求省交通系统“从腐败高危系统变为廉政建设的模范系统”。据了解,近年来,我省交通事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但交通系统由于拥有较多的资金使用权、工程发包权和物资采购权等等,面临的廉政风险较大,遇到的各种诱惑和考验较多。潘永和厅长说,“为了贯彻李书记的这一要求,必须从领导干部做起,从机制入手,把腐败的易发区,建设成为廉政的示范区,真正树立起廉政交通的新形象。” 刚刚落下厅官们大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上,记者看到共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三大条款。规定得十分具体,如规定“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跑官要官”,“不利用职权打招呼、写条子,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交通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姜圣瑜(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