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议案有望成"意志"政府必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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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0:21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3月23日,广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条例(草案)》。该条例规定,1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可列入会议议程,并最终形成关于代表议案的决议、决定草案,成为权力机关意志,政府必须执行。 目前,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直接交给政府办理,在这样的程序下,议案仍是少数人大代表的意志表示,没有转换成权力机关的意志,因此执行起来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作者:林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