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童言无忌到童言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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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3:07 重庆晚报 |
所谓童言无忌,金山词霸给出的解释是,儿童天真无邪,讲话诚实,纵出不吉之言,亦无须见怪。很多时候,人们习惯于用后半层意思,其实这成语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儿童“天真无邪,讲话诚实”。因此,人们一般对儿童的话还是比较相信的。但法律并不相信,因为法律规定,儿童是未成年人,说的话不具有法律效力,童言无用。也正因此,近日,北京朝阳区两名5岁小女孩虽称被一男子猥亵,但警方不予立案,无法讨个说法。 法律规定幼童证言无效自有其根据。但笔者觉得,假如该男子的确对两名幼女有猥亵行为,因幼童证词不具法律效力,而警察又不去进一步调查取证,那么不予立案的直接后果则很严重:第一,给两名幼女心里留下阴影;第二,会进一步纵容该男子的行为。可以想象,因为幼童证言不具备法律效力而逍遥法外,那么则会纵容他进一步对幼童实施侵犯。因此,从这些方面来看,警察不应该轻易地不予立案。 虽然幼童证言不具备法律效力,但由于童言无忌,而且事情本身又存在那么多的可疑之处,应该引起警方的足够重视,进一步作出调查,再下结论。 王 攀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