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颁发《意见》指出共产党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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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5:0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中共中央最近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作了科学规范,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等方面都作了规范。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 《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 《意见》还对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