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保险公司胆小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5:22 人民网-华东新闻

  叶慧珏

  浙江的冯先生在上海市中心看中一套公寓,虽总额高达400万元,但还是要买。“首付一半,再贷款一半,200万元房贷保险还有人身险,出了意外保险公司赔,看来问题不大”,他算计着。

  可在办保险时,冯先生遇上了麻烦。“你买200万元保额的房贷险可以,但不能附加人身险。含人身险,最多只能贷160万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几个星期前我咨询时还可以办。”冯先生急了。“对不起,从1月21日起,‘平安’有了新规定。”

  “平安”的新规定是,调整后的房贷险分两类,一类含人身险,一类不含。不含人身险不设限,含人身险则最高限额为160万元。其它保险公司也有类似规定。在太平洋保险公司,这类贷款的上限为150万元,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已将此项业务暂停多时,其它中小保险公司也都有上限规定。看起来,房价虽然越来越高,保险公司却变得越来越胆小。为什么?

  据中国平安保险上海公司有关人员介绍,房贷险原来的确都包括人身险,且无上限。但房价越来越高,保险公司感觉压力越来越大。“包头空难”后,保险公司理赔了几起房贷险,数额都很大,所以不得不为房贷综合险设限。

  个人购房贷款定期人寿保险亦称抵押贷款寿险,购房者一旦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或高度残疾而无法偿还贷款时,则转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它被引入房产保险,除了降低购房者即被保险人的风险之外,主要可以降低银行放贷的风险。对此,保险公司表示,房价过高导致购房者贷款期限增加,在长期的还贷过程中,贷款人出现意外伤害的风险远比房屋财产出现意外的风险大。一旦贷款人不能正常还贷,那么保险公司将要为其向银行继续缴纳本息。

  此前,当个人购房贷款定期人寿保险还没有成为房贷险正式成员的时候,学者和业内人士针对我国房产保险品种单一的现象提出,要开发新的金融工具来促进房产保险的格局发展。现在,各大保险公司已经形成固定的捆绑式“房屋综合抵押贷款保险”,把个人购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以及个人购房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纳入其中,这无疑是一种进步。而如今,保险公司对抵押贷款寿险业务态度微妙,这很大程度上和银行通过捆绑式的综合房产保险进行风险转让有关。

  保险公司对商业贷款保险金额设限,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归结为“总结经验教训之后的结果”,并且认为这是我国保险业走向成熟、更为理性的反映。“银行对于坏账的限制通常采取的办法有许多,比如规定每月还款数和月总收入的比例上限,规定首付金额的下限,不能贷款买第二套房等等。那么,保险公司相应地推出自己的风险规避策略,也是很正常的现象。”

  尹伯成教授引用经济学中的“大数定律”说:“保险公司进行意外发生概率统计的时候,如果投保人越多,统计结果就越接近实际情况。保险公司设定金额上限,一定是针对统计结果的一种无奈之举。”

  “原本只是贷款银行建议购房者购买的保险,一旦被捆绑成综合性的房贷险种之后,其实就成了变相的强制保险。这种措施的投保人是贷款人,但收益者却是银

  行。”尹教授认为,目前房产贷款买卖中,基本上是“保险公司求着银行”。所以,采取捆绑式的操作方式,把个人购房贷款人寿保险加入其中,实际上是为银行规避了风险。而保险公司进行设限的举措,主要也是为自身降低风险。

  尹伯成分析:“房价进一步上涨,投资性购房的比例就会加大,房屋在短时间内取得的利益的几率也相应增大,所以提前还款的可能性很大。对银行而言,房地产信贷无疑是最优质的资产。但由此产生的退保现象则让保险公司避之惟恐不及。”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微妙关系,他也坦率地指出了双方心照不宣的“回扣”问题,“退保除了必须退还的保费,给银行的回扣不可能要回来,不仅影响保险公司的当年收益,还可能引起亏损。”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果,着实让保险公司陷入窘境。

  《华东新闻》 (2005年03月21日 第三版)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