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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代表议案有望成人大意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6:25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中国青年报3月29日报道 记者20日从权威部门获悉,定于23日开幕的广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条例(草案)》。该《条例》规定,1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议案,经过大会主席团审议,可以列入会议议程,并最终形成关于代表议案的决议、决定草案,成为权力机关的意志,政府必须执行。同时,关于代表议案的决议、决定,还可以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在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

  据了解,目前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并不经过大会讨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不经过大会审议,就直接交给政府办理。在这样的程序下,议案仍是少数人大代表的意志表示,并没有转换成权力机关的意志,因此执行起来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与此同时,今年的人代会,广州市在试编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向全市人大代表发送“审查预算单位的征求意见调查表”,把今年人代会要审查的部门的数量、具体是哪些部门的决定权,交给全体代表,最后根据票数统计和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2005年拟审查的30个编制预算单位名单,并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21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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