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拒绝黑社 快乐出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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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9:15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时下,正是出游好时节。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市旅游监察部门提醒市民绕开“黑社”陷阱,选择合法资质、服务优良的旅游中介,实现快乐出游。 识别“黑社”伪装 经对几起案件的处理和市场调查分析,市旅游监察部门发现,当前“黑社”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招揽生意:(1)打着宗教、朝拜的幌子组织旅游。这种团以低价吸引游客,用肮脏破旧行将报废的车辆运载游客;(2)以保健品促销的名义组织旅游。这种团多以酬宾的方式蛊惑招徕游客,同样以低价吸引游客,然后说服游客购买其产品;(3)外地景区(点)在鞍私自设点组织旅游。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仅凭一部手机、一部电话就开办经营;(4)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从事过旅游营运的企业或个体司机,非法经营旅游业务;(5)冒名顶替其他合法旅行社的名义非法从事旅游业务。 巧避“黑社”陷阱 市旅游监察部门提示消费者,要认清旅游广告是否规范。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和法人代表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往往是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此外要认真查看合同内容,并索要和保留好发票、合同等重要证据。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等等。赴东南亚旅游须警惕低价陷阱。游客要坚持购物自愿原则,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游客如果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无论寻求何种救助,均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行程计划等相关证据。王彦春记者邵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