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血液疗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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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9: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北京讯 (记者谢绮珊)记者近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通知要求加强“血液疗法”管理。对于既无基础研究结论,又未经过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如“光照磁极化”、“血磁吸附去脂净化平衡疗法”、“血液平衡稀释”、“血清疗法”、“半导体血液疗法”等,一律停止临床应用。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开展对“血液疗法”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于违规使用“血液疗法”的医师,要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处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