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首例涉黑团伙案庭审结束 择日宣判 书记员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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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0:13 东方今报 |
安阳首例涉黑团伙案庭审结束 择日宣判 今报安阳讯3月15日,本报9版以《确认被告身份用了一小时》为题报道了安阳市首例涉黑犯罪团伙案开庭审理的消息。经过6天紧张的审理,19日下午5时,本案中的40名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在6天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对刘振亚(绰号毛三)犯罪团伙实施的持械冲击昌泰纺织公司、打砸安阳市公路局董王度收费站、聚众持械冲击安阳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和制售假药等25起犯罪活动、10多项罪名进行了指控。 在19日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中,刘振亚否认自己是黑社会老大和制售假药两项罪名,对私藏枪支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团伙骨干成员张付军、杨小虎、马伦伦等人也否认刘振亚是他们的“大哥”,他们声称不是刘振亚的“小弟”,请求法庭给予宽大处理,以求重新做人。 庭审过程中,40名被告人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不懂法。”17号被告人邱保全的最后陈述更具代表性:“我不懂法,知道的少,我的陈述和上面16号说的一样。完毕。” 主审法官李建新告诉记者:“在这次审判过程中,我们法官不是最累的,最累的是书记员张庚文,他在6天里记录了近300页笔录,并且在审理过程中,他还要把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的方言换成书面用语。” 由于该案审理时间长,被告人达40人,为了防止被告人在庭审中出现身体不适影响开庭,法院每天还请了县直医院的一名医生到庭,准备随时救治。19日是庭审的最后一天,负责该案的审判委员会成员当天全部出庭旁听,他们表示,由于此案在安阳的影响非常大,将本着快审快结的原则,尽早判决。 作者:记者 孙华峰 通讯员 李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