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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读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0: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美国家庭暴力调查每年有1100万~4200万妇女遭到同样的严重伤害。47%的男人每年打妻子至少3次。将近1/3的成年女性在其成年期遭受过同伴至少一次的身体伤害。只有大约1/7的家庭暴力引起了警察的注意。40%~60%的打妻子的男人同样打自己的儿女。16岁~24岁的年轻女孩经历的家庭暴力和性攻击最多。平均28%的高中生和大学生经历过约会暴力。26%的青年孕妇遭到过男友的身体暴力。黑人妇女遭到的家庭暴力要高于白人妇女35%。(以上统计数字来自美国司法部、美国心理学会等机构的1994年~2000年的调查)

  中国家庭暴力调查不同频率的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为34.7%(从几个月发生一次到一周发生几次);在存在暴力行为的婚姻中,男方则更多地采取精神暴力和身体暴力的方式来处理夫妻冲突;65.9%~65.3%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不理睬妻子的迹象,29.6%~22.3%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使劲关门或摔东西的行为,有28.9%~23.8%的家庭会出现丈夫辱骂妻子的现象。还有21.7%~19%的家庭中,丈夫会威胁要打妻子。(本次调查系2000年~2001年,对湖南、甘肃、浙江和北京的3000多户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摘自“反对家庭暴力网络”)

  暴力攻击来自家庭

  已经有太多的证据,从历史上,从各个不同的地域来证明,家庭比公共场所更加危险。根据最近美国司法局统计进行的对1987年至1991年之间的40万妇女的大规模采访调查,2/3以上的对妇女的暴力攻击来自她们认识的人。较之男性,女性10倍以上地更易于受到她们的配偶、前配偶、男朋友、父母或孩子的暴力攻击。在美国,任何一位女子的死亡,警方都会把目光第一时间投向她的丈夫或者男友,这就是当年的辛普森妻子遇害后人们如此怀疑他的原因。这种怀疑不是警察戴有色眼镜,而是常年办案的一种经验。如果要举出同样的例子,那么在英国的英格兰和威尔士,有45%的妇女被害案是现在或以前的性伴侣所为,这远远高于其他关系人对妇女的伤害。所以请大家记住,假如你是女性,你应该把最高警惕投在你身边的人身上。

  家庭暴力与知识分子和上流社会无关?

  高知识的人是否更加温文尔雅些?我们经常不自觉地有这种“常识”。连母亲在挑选女婿的时候也经常掂量他们文凭的轻重,看看他们肚子里的墨水和肚肠的大小。

  2001年的时候,一位叫柳如棉的女子在学校跳舞的时候认识了于林———一位教授。双方年龄相差12岁,本来柳女士不太愿意,但是同伴都撮合说,年龄大的人知道疼人,而且男方也念到了博士,应该错不到哪里。进入恋爱关系后,于林一下子就占有了她,而且从此之后就三番五次地要求断交(因为女方不是北京户口,工作不好找),虽然经过柳女士的坚持双方后来还是结了婚,但是婚后于林就开始暴打柳女士,甚至最后发展到用刀子砍伤了女方。离婚后的柳女士一直不明白:教授为何也打人。

  19世纪的时候,英国的主流报纸经常刊载“产业工人毒打妻子”的案例,给人们一种上流社会例外的感觉。其实从后来的研究发现,上流社会所谓的“女士优先”存在很大的虚伪性,因为很多衣冠楚楚的绅士一回到家中,就把“女士优先”变成了“优先下厨房”,甚至“优先挨打”。这种习俗被美国继承了下来,所以大家千万别太相信好莱坞电影里的男人形象,其实美国人的家庭暴力并不比任何一国好。

  英国零容忍运动的一幅张贴画再也明白不过了:“与她生活在一起的是一位成功的商人、热爱孩子的父亲、受人尊敬的社区成员。上星期,他把她送进了医院。”而画上正是妻子被丈夫施暴后的脸。

  离婚,暴力初期的有效保护途径

  丈夫第一次动手时,作为妻子会感到什么?会感到全世界的一切情绪都压在自己身上,除了喜悦。按照一般施暴情节的发展,丈夫会立即道歉,虽然这个“立即”有长有短。于是妻子又感到一片艳阳天了。但是不知什么时候,丈夫的下一次施暴又不期而至了。是继续忍耐还是离婚呢?

  1984年胡凤玲嫁给了王金全,婚后的前几年双方还是幸福的,虽然王的脾气暴躁,但总是表现在对外。1992年后,暴力开始落到了胡的身上,稍不如意就拳脚相加,有时候回来晚了就狂踢门,而且根本就不考虑女方意愿强行要求过性生活。不愿意的话,打骂就更加严重。1995年他们离了婚,现在的胡已经脱离了那个处境,自己开了一家饭馆,日子过得非常舒适,而且笑容常常挂在脸上。她的一句话就是:离了反而好了。

  大量研究表明,在丈夫打妻子的初期,离婚就是摆脱其暴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女性忍受的暴力时间越长,摆脱暴力的难度就越大,这个时候,即使你离婚了,也不一定能够摆脱暴力。因为更多的男子感到你的离婚是对他权威的不可容忍的挑战,结果更大的惨剧就会发生。1994年美国女性的被害案当中,28%是被丈夫或男友杀害。道理很简单:受虐妻子的离婚要求成了杀人的导火线。

  别说什么“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事实从来印证:女性的忍让其实是向对方发出一个信号,打妻子不过如此。离婚,其实是救了你,也救了他。让他知道:女人就是用来疼的,否则他就没资格做丈夫。

  家庭暴力的“正常化”

  瑞典社会学家艾娃·拉登格雷教授提出了“暴力正常化”理论。这个理论概括了家庭暴力的两个规律,一个是暴力的周期性;另一个是暴力和安抚的交替使用。暴力的周期性是指,家庭暴力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矛盾”的酝酿期;二是暴力发生期;三是蜜月期。和暴力的周期相适应,施暴者交替使用暴力和安抚的手段。施暴者大打出手后,一般都会表现出忏悔,尽其所能耍手段讨好妻子,这就使得妻子认为,这才是真的他,是她当初爱的那个人,妻子原谅了他,打消了离开他的念头。两人进入蜜月期,在这个期间两个人会有相对平静的生活。接下来又回到矛盾酝酿期,施暴者动辄发火,经常发生轻微的暴力,受暴者为了避免挨打,尽力迎合他,按照他希望的那样去做,这就使男人看到了他施暴的“良好效果”,暴力于是开始循环。

  在暴力的使用过程中,男人逐渐认为打人是正常的,而女人也在受打的过程中接受了“被打”的宿命,丧失了信心,于是大家都把暴力看成是生活的一部分,这样暴力就“正常化”了。(琪摘自《看世界》2005.1)

  家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

  全国妇联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我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不同程度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王维忠曾经对家庭暴力的成因进行过专题调查。“在调查对象中,由于贪恋婚外情而引发的家庭暴力有60例,约占总数的30%,”王维忠代表说,“婚外情越来越成为引发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王维忠代表说,一些男性视弃“糟糠”为时尚,以拥有“婚外情”作为向人炫耀的资本,有的在外与“二奶”长期非法同居,生儿育女。回家则对妻子“横挑鼻子竖挑眼”,以种种借口逼迫妻子离婚,更有甚者,将所包“二奶”带回家中居住,妻子稍有反抗,则会招致家庭暴力。

  王维忠代表说,除“婚外情”外,一些男性性格扭曲、品行不端也直接引发了家庭暴力。一些男性常常无端怀疑妻子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许妻子和别的男性说话,妻子若有反抗,就会遭到家庭暴力;一些男性整天贪于玩乐,在外赌博、酗酒、嫖娼无所不为,回家则对妻子动辄拳打脚踢。在他们的威逼恐吓下,妻子常常忍气吞声,不敢告发。此类情况约占家庭暴力总数的22.5%。

  部分代表认为,引发家庭暴力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由于我国男女两性实际收入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妇女,大部分还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经济上过于依赖丈夫,一些女性甚至被丈夫视为生活上的累赘,常因向丈夫索要生活费遭到家庭暴力。———引自本报(2005年3月8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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