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六项安全应急预案迎接旅游旺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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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1:30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临沂市旅游局出台了针对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地震和水灾的旅行社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导游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悉,预案中详细规定了旅行社以及导游人员在遇到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地震和水灾时所承担的责任和相应的应急措施。预案明确规定导游人员应该具有交通安全意识和必要的交通常识,提醒司机检查车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协助和监督司机做好安全行车工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做到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立即报案。导游人员要始终与旅游者在一起,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经常清点旅游者人数;车行途中不得随意停车让无关人员上车,若有不明身份者拦车,导游人员应提醒司机不要停车。发生治安事故,导游人员应保护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入住饭店后,导游人员应尽快熟悉饭店楼层的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逃生路线,并适时向旅游者介绍;导游人员应掌握领队和旅游者的房号。发生火灾事故,导游人员应配合饭店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旅游者。另外组团社应通过合同或协议方式,要求接待旅行社保证旅游者用餐安全。导游人员还应随时掌握旅游行程中各地的天气情况,及时向当地旅行社地陪导游了解可能影响或危及本次旅游安全的信息。(记者晓茜菲菲 通讯员许洪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