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五角钱的维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2:39 淄博新闻网 |
家住萌水镇龙泉村的老王怎么也没想到,自己1.50元的消费纠纷,竟受到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1月16日,老王9岁的孙子在放学途中,在路边某代销点花1.50元买了一包花生米,回家后老王无意中发现保质期为3个月的食品,出厂日期竟为2003年5月,再看花生米都已发霉。老王到代销点要求退换,店主却百般推诿。在旁人指点下老王来到萌水工商所投诉,工商所马上派专人进行现场调查,并立即把库存过期食品进行了封存,老王也如愿获得了1.50元的赔偿。地处偏远的农村往往是消费者维权的盲区,这也成了一些不法商贩倾销假冒伪劣的好去处。面对时有发生的坑农害农事件,周村区工商局把治理农村市场秩序,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当作当前的大事要事来抓,在打假维权工作中,侧重保护农民权益,仅萌水工商所去年一年就处理涉农维权案件20余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万多元。 (李军 孔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