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胜诉国土资源部的喜与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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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2:42 中国新闻网 |
150名无锡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行政不作为案已于3月18日在北京市一中院宣判。国土资源部一审败诉,法院判决国土资源部受理150名农民针对国土资源部《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据3月21日《北京晨报》报道) 农民告赢了国土资源部,可谓“民告官”历史上值得记念的一页,为中国法制建设里程碑再次刻上了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符号:法律面前,官民平等。此一喜也。 农民的法律意识在迅速觉醒,对法律武器的熟练程度日渐提高。“4位江苏农民操着浓重的家乡话和国土资源部的政策法规司官员法庭论法,但他们有板有眼的表现并不比专业律师差。”农民的法律素质已经达到可以和国家官员进行法庭舌战的程度,尽管只是几个代表,但星火可以燎原,必有一天,法律会在农民中得到最广泛的普及。此二喜也。 但是,此次150名无锡农民的胜诉,又让人感到喜中有忧。一忧某些政府部门仍然对农民的合法权益熟视无睹,甚至可以将农民的私有房屋宅基地以“工矿用地”的名义“征用”,并且所“征”地块并非用于“国家需要”,只不过是为了搞房地产开发。这岂不是典型的与民争利? 二忧此次农民的胜诉,仅仅是胜在状告国土部“行政不作为”上。法院也就是判决国土部受理农民提出的行政复议而已。农民赢得的,只是一个法律程序,而且,这是在北京法院打赢的官司。如果此次农民的诉讼请求是判决政府非法征地,官司在当地法院打,农民还会胜诉吗? 为人民服务本是人民政府的天职,可是,某些政府部门似乎忘记了自己的职责,非得逼着农民上法庭不可。这难道不是令人最为愤慨和忧愁的事情吗?什么时候,“官”和“民”能和谐相处相处,才是大喜! 【;作者:娄献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