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中招”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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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4:10 锦州晚报 |
本报讯 (景梅石 记者杨菁)18日,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今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科目分考试和考查两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成绩由百分制逐步过渡到等级制。 体育学科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以及实施办法进行,由市教育局组织考查,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 实践能力考查主要进行外语听力、交际能力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外语听力与交际能力考查内容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初中组织开卷考查;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查。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评定。成绩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报考省示范性高中和重点高中必须达到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课程的考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以开卷和小论文形式进行考查。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评定。报考省示范性高中和重点高中必须达到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音乐、美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考查由学校按照学科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等文件进行,通过平时考查、年级期末考查、成果展示、文艺演出、竞赛、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查,并体现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生物课程在八年级结课后进行考试。 毕业考试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统一择优录取与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生成长记录、学生发展性评价手册实证材料),由各高中录取,市直招生办监督。 作者:景梅石 记者杨菁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