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实施优惠新政鼓励民企做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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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4:21 扬子晚报 |
吴江市日前出台优惠政策,对改制企业、新办民企、增资民企、个体户转型企业的工商登记进一步降低门槛,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力。 根据该市最新出台的《关于加强政策引导扩大民营经济规模的实施意见》,当地对民营企业实行四大优惠。优惠之一:改制企业降收费。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不超过原有企业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只收变更费,不收注册登记费;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超过原有企业注册资本的部分,实行不同幅度的优惠收费,1亿元以上的免费。优惠之二:办公司“分期付款”。对注册资本足额到位有困难的,先圆创业梦,再分期出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首期出资额只须达到认缴额的50%%以上,其余部分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优惠之三:增资企业减免收费,其中增资超过1亿元的,免收工商注册登记费用。优惠之四:个体户转型门槛降低。个体工商户进行企业化改造,设立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免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享受个体工商户政策,征税时推行灵活征税方式。(耿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