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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会费”才过“年审关”?木材经营者质疑林业部门强行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4:21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不久前,市审管办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以“纳税人满意”为核心,确保年审年检步入规范、廉洁、高效的轨道。这一“瘦身令”传出后,许多经营者欢呼雀跃,但却有一部分木材加工经营者,他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去办理年审业务时,依然挨交了400元的“会费”。

  过“年审关”须缴“会费”

  1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市林业局进行暗访。在一楼的森林资源利用管理科,一名姓高的男子告诉记者:“如果你们要申请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的话请上七楼,只是年审的话直接在此办理就可。”记者称为朋友来年审的,询问需要拿什么手续及费用多少?高姓男子答道:“带齐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正、副本,填写两份登记表,交纳600元的产业协会会费即可。”

  12时许,记者来到柳北兴林竹木加工基地,向在此经营的几位木材经营者打听年审费的事。一位姓陈的女业主说:“收费用于什么不是很清楚,反正是有专人上门来收的,家家一样400元。”陈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在2005年1月20日开据的会费发票。

  另一经营者蒋先生说起这事就来气:“《柳州日报》上登了不许职能部门以培训费、会费的借口向经营者乱收费,可我们还不是照样挨交,为了做生意,大伙是敢怒不敢言。”

  年审与“会费”是两回事

  为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当日下午4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市林业局,该局的新闻发言人黄卫国解释说,所谓的木材经营者所交的“会费”(视经营项目不同为400至600元不等),是林业产业协会对会员所收取的每年服务费,对于服务对象,他们一直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没有强制性收费。

  该局森林资源利用管理科的吴科长介绍说,办理了林业许可证的经营者中,只有15%至20%的人员没有加入产业协会,这部分人不缴纳会费,协会也就不会为他们提供服务,而如果是会员,一年内可享受协会成员送法上门、大证换办小证、代办市内运输证、代办运输延期手续等约10项服务,但需在每年缴纳一定的会费。

  吴科长还说:“上午你们见到的高先生,其实是协会成员,并非林业局的员工,他只有代办年审的资格,他所说的话实属欠妥,容易让人误认为年审费要交600元,他应该先询问对方是否会员,如是的话可以代办年审手续,然后提醒交纳2005年的600元会员费,如果经营者不是会员,则应指引经营者到该局七楼自行办理年审手续。”

  “如果不是会员,不需交纳任何费用就可通过年审;那会员呢?不交会费能否照常通过年审呢?已经交纳会费的会员,可否拿发票来退会退费?”记者向新闻发言人黄卫国及吴科长问道。

  他们均表示,会费与年审是两回事,就算是会员但不交纳会费仍一样可以通过年审,入会退会全凭自愿,对于已经交纳2005年会费的会员,由于经营者已享受了今年以来近3个月的服务,不宜办理退会退费的有关手续。

  据了解,在2001年协会成立时,很多经营者自愿填了“林业产业协会入会登记表”,因此他们会员身份就一直延续了下来,至今没有任何一个经营者提出退会。但在记者的采访中,大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有着“会员”身份,也没有感觉协会在为他们提供服务,像是在强制性收费。

  来源:柳州日报社

  责编:柳州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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