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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小便宜 美发不成反毁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7:03 海峡都市报

  N刘建业陈骏

  本报讯爱美心切,贪小便宜,美发不成反“毁发”。昨日,江小姐在德化县工商局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获赔头发养护费及精神损失费600元。

  曾经染过头发的江小姐,日前想将头发烫卷,于是选择了一家路边小店美发,价格80元。她比较了一下,比其他正规的美发店要便宜好几十元。过了几天,江小姐又想把头发拉直,于是到另一家美发店去时,美发师告诉她头发发质已遭破坏,拉直可能会断发,不愿给她做。当天,江小姐又找到了当初给她做头发的美发店,做了头发拉直。过了几天,江小姐发现头发不但没有光泽而且很容易断。

  昨日,江小姐来到美发店理论,但店主称这种情况是由于她以前发质就比较差,不完全是美发店的责任。几次协商未果,江小姐将该美发店投诉至12315。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协调下,店主答应一次性赔给江小姐600元,作为头发养护费及精神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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