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考优录政策有变:推荐600人取前500名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1:47 武汉晚报 |
本报讯(记者 鲁珊 实习生 李霞)昨日,武汉市教育局下发本届初中毕业生创新素质实践行优录政策。该活动优秀作品评选中,前80名初中毕业生可获加10分的优录政策,第81--500名的则可获加5分的优录政策。与去年相比,加10分的名额减少了20人。另外,各区可推荐名额共600人,也就意味着将有100人被淘汰。优录条件如下: 在2005年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中名列前500名的初中毕业生可获优录。名列前80名的初中毕业生,可享受本年度中考总成绩加10分的优录政策;名列第81—500名的初中毕业生可享受本年度中考总成绩加5分的优录政策。参评要具备三个条件: 参加市级作品评审的初中毕业生作品须由所在区、校逐级评审后报市教育局参评。参评作品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启动初期取得所在学校签发的“创新素质实践行”作品立项审核证明(注明作品类别、名称、启动时间、创作者等); (2)原始实验记录、调查访谈原始记录、制作过程记录等原始佐证材料(或资料)1份; (3)作品制作、研究周期不少于3个月。作品署名不得超过三人(含三人)。发明创造类作品须提供实物或模型。经市教育局评审的前80名初中毕业生在终审认定前,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并同另420名初中毕业生在市级媒体公示。同时,返回其所在区、校公示有效后,由市教育局对其享有有关优录政策予以认定。 学校将于4月6日前将推荐作品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要诚信签名 学校在登记作品时,要同时开展“诚信签名”活动。学校在推荐名单确定后,要在校内、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分配名额作废,并在全市通报批评。(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