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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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4:0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宁波晚报讯经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市物价部门日前同意钱南、翠柏二里、狮子小沙、迎凤、云石、国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收费资质按丁级标准收取:住宅用房每月每平方米0.15元;生产、办公用房每月每平方米0.25元;经营用房每月每平方米0.30元。上述收费资质有效期为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上述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之日次月起至2006年1月31日止。本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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