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内鬼”成瘾 见着钱就想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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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4:13 海峡都市报 |
本报讯身为公司业务员,擅自侵占公司钱财并卷款逃走;1年后,该业务员“改头换面”,应聘到厦门某公司并故伎重施,共牟利20多万元。昨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龙岩人丘某8年刑,并退赔所有侵占的钱财。 客户货款 私揣腰包 2002年4月初,丘某任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派驻浙江衢州市业务员。其间,丘某未经公司同意,以公司业务员的身份擅自向公司客户胥某借支广告费用4000元,向客户盛某借支差旅费1000元,并占为己有;同年5月24日,丘收取了盛某3万元的货款后,没有上交公司,而是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2002年5月28日,担心东窗事发的丘某卷款潜逃,人间“蒸发”。 易地化名 故伎重演 隐匿1年后,2003年3月,丘某化名“林峰”,并伪造了本科学历,顺利受聘于厦门某实业有限公司。同年4月,他被派到广东,任该公司广东办事处负责人。 上任后,丘某又收取了袁某等8位公司客户的货款共计人民币219735元,除上交公司53400元外,其余货款16万多元又毫不含糊地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到2004年5月9日,丘某再次踏上潜逃的道路。2004年11月9日,丘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