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能否有偿回收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4:24 新民晚报 |
扔掉可惜,且污染环境,不扔又没用——过期药品能否有偿回收 本报讯(记者王欣)家庭小药箱里的药品过期了怎样处理?读者孙雅周来电反映,她到水城路上的一家药房询问是否收购过期药品,对方答曰:自己处理——扔进垃圾筒或马桶。孙女士觉得这样会造成污染,希望有关部门能否像回收旧电池一样统一回收过期药品。 记者就此事向主管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流通管理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孙女士建议的回收方法已在全市各大药房执行,并将每年12月的第一个星期定为“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周”。目前全市1700多家药房中都应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将市民交来的过期药品经统一登记后,集中上交区药监局统一销毁。 然而,回收过期药品是否应有偿收购,一直是部分市民与药房产生分歧的焦点。 一些市民认为,许多过期药品还没拆封,马路上常有流动小贩收购,若交给药房一分钱拿不到,有点想不通。 今年“3·15”期间徐虹北路上的老百姓大药房举办活动时,以每盒2元的价钱收购过期药品,结果接待了1000多人次,收到的过期药品装了8大箱,回收效果大大好于平时。 对此,市药监局的相关人士表示,和旧报纸、旧衣裳不同,药品过期后毫无利用价值,而且是一大污染源,因此药房回收过期药品完全是社会公益性的行为,被收回的药品需拆包后逐一登记,统一封存,统一销毁,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且无利可图,所以正常情况下应是无偿回收。 提醒:建议市民平时不要过多地购买药品,一旦发现过期应将过期药品交药房统一处理,一可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二可堵住不法分子的假药来源,既保护了环境,也保护了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