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产婴后遭抛弃 走投无路在海口泰华路自焚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5:53 东方网 |
东方网3月22日消息:为了向孩子生父要抚养费,3月21日下午2时,一妇女怀抱仅7个月大女婴,在海口泰华路9号一家属区门前称要点火自焚,遭到阻拦。 据介绍,符某是东方人,30岁。1999年,她和海南省公路局第二建筑公司的吴某某在陵水公路施工时相识,一直租房同居。符女士去年9月产下一个女孩后,吴某某仍继续找借口不结婚。她前不久发现吴某某和一个姓李的女子往来密切,还准备于本月27日在龙泉渔村办结婚酒席。符女士追要孩子和她的补偿费,吴某某却不理不睬,走投无路的她想到了点火自焚。选稿:祁贺来源:海口晚报作者:黎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