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钢铁企业将不再有进口铁矿石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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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6:32 燕赵晚报 |
本报讯(刘宝芝雷勇)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5月1日起,只有年粗钢产量200万吨以上的钢厂,以及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流通企业,才能获得进口铁矿石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对铁矿砂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海关凭商务部门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铁矿砂的报关验放手续。5月1日以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只给年粗钢产量200万吨以上的钢厂以及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流通企业进口铁矿石资格。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将使我省的一些中小钢铁企业不再具有自行进口的资格,将不得不从大型钢铁企业和贸易公司购买原材料,从而带来生产成本的增加。 据石家庄海关统计,今年1-2月,铁矿砂进口额排在进口商品首位,进口额1317万美元,同比增长46.6%;钢材进口额836万美元,增长40.4%。2004年,我省经营铁矿砂进口的企业多达43家,全年进口量为1926万吨。其中,唐山市进口企业就有21家,进口量1032万吨,占全省进口量的1/2强。 业内专家提醒,面对这些新政策,中小钢企应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调整自身产业结构,最大限度减少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