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局通报近期矿难 要求力遏事故多发势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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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6:48 东方网 |
东方网3月22日消息:据国家安监局网站消息,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今日在京召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讲话中通报了最近短短一个多月里相继发生的五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瓦斯事故: 2月15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竹园镇一处无证非法小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7人; 3月9日,山西省吕粱地区交城县岭底乡一处非法生产的小煤矿瓦斯爆炸,死亡28人。该矿被县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在建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予以查封。而矿主竟撕毁封条,砸了锁,强行组织生产,酿成特大事故; 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在停产整顿后,未经验收批准就擅自开工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8人; 3月17日,重庆市奉节县新政乡一处在安全程度评估中被确定为D类矿井、市政府公告要求停产整顿的小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9人; 3月19日,山西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细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爆炸波及到邻近的康家窑煤矿,两处小煤矿共有69人遇险,截至今天上午8时已发现65人死亡。该矿去年11月被当地政府列为停产整顿矿井,矿主无视政府监管,擅自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针对近期矿难多发的现象,李毅中要求采取过硬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势头: (一)依法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凡达不到法律法规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必须停产整顿或者立即关闭。 (二)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 (三)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对乡镇煤矿的安全监管责任。 (四)加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 (五)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选稿:小瑶 来源:中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