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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失信在先弟弟欠钱得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2:52 新晚报

  本报讯(实习生王锐)一对亲兄弟,哥哥垫路费请弟弟出国打工,承诺工资却没兑现;弟弟无奈回国,拒绝偿还欠哥哥的钱———法院判决:欠债要还钱。

  大陈、小陈是亲兄弟,2003年,大陈打电话让小陈到阿根廷协助其工作,并协商每月给小陈工资800元美金,由大陈先行支付到阿根廷的费用,小陈到阿根廷后,在保证正常生活开销的基础上陆续偿还。可小陈到阿根廷给哥哥打工,每月工资只有270元美金,与大陈协商不成无奈回国。小陈以大陈失信在先为由,对所欠5452元美金不予偿还。为此,大陈将小陈告上法庭。

  道里区法院认为:小陈应对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判决小陈于10日内给付大陈欠款5452元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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