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用水不当楼下财物受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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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2:52 新晚报 |
本报讯 (贝亚)楼上用水不当,导致楼下财物受损,一对邻居闹上法院。 徐丽与万锦是邻居,徐丽住4楼,万锦住3楼。去年5月,万锦发现室内墙面、地面及屋顶天花板均被水浸湿,导致家里的电视机、衣物等物品及墙面、地面、屋顶受损。万锦认为这是楼上的徐丽用水不当所致,当即找其协商解决未果。万锦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徐丽停止侵害,赔偿损失5000元。 庭审中,徐丽否认其家渗漏,万锦即申请对漏水原因及财产损失进行鉴定,结论为:“造成万锦房屋漏水是4楼用水使用不当所引起,损失酌计为3800元。”经法院调解,徐丽赔偿万锦3800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