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租来的车作抵押骗取钱款作赌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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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3:50 东南早报 |
早报讯(记者许晓旋通讯员倪斌鹭洪丽霞)为了筹集赌资,设下租车、抵车、借款的连环骗局,3次诈骗他人钱财5.4万元。日前,陈某、林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由检察机关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为了偿还赌债、获取赌资,陈某数次以做生意用车等为由,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随后再假称该车为他朋友所有,因急用钱欲用该车抵押借款,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利用骗租来的汽车骗取被害人的钱款。2004年2月至4月间,陈某采取上述方法,先后从曾某、张某、陈某某处分别租了3辆小轿车,将车抵押给朱某,三次从朱某处骗得借款7.3万元用于赌博,赢钱后归还2.9万元,获得赃款5.4万元。而林某明知陈某骗租、抵押汽车的实际目的,仍积极配合、协助陈某实施诈骗行为。 2004年6月初,被害人曾某、陈某在发现车辆被骗索车无果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案,陈某、林某先后被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