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培训"教考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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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4:38 东方网 |
我要留言 东方网3月23日消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车管所和陆管处对驾驶员培训实行教考分离的管理模式。 车管所负责受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审核和制作发放;组织实施学习驾驶员各个科目的考试等,组织实施考试员培训、资格认证等管理工作。 如果学员遇到民警在办理驾驶证或考试中不规范或不公正等情况,可向车管所投诉举报。 陆管处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实施教练员资格管理,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和大纲,监督检查培训机构的经营性行为、教学、培训质量等。 如果在学车过程中遇到培训单位乱收费,教练员收受学员钱物等情况,可向陆管处投诉举报。 我要留言 作者:选稿:陈誓骠 来源:文汇报 |